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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杭州飞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仕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5日依法受理了飞仕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飞仕得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杭州飞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杭州飞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飞仕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飞仕得主营业务为功率系统核心部件及功率半导体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其中,功率系统核心部件产品包括功率器件驱动器、功率模组,功率半导体检测设备产品包括功率半导体实验室检测设备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施贻蒙,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施贻蒙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63.1628%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杭州斯年控制公司发行前1.2893%的股份,施贻蒙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64.4521%的股份。
飞仕得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1,5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5,449.92万元,用于“功率器件驱动器(年产80万件)及功率模组、功率半导体检测设备智能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飞仕得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谢晶晶、徐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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